根据国家、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一级响应相关要求,为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疫情在我区传播扩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暂停举办少数民族节日、节庆活动和暂时关闭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26日12时起各暂停各类少数民族节日、节庆活动的举办。
二、自2020年1月26日12时起,全区各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暂停对公众开放,不得接待、留宿外来游客、僧尼和信教群众。
三、少数民族节日、节庆活动允许举办时间及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何时恢复开放另行通知。
四、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要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引导、宣传,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注意收听收看政府官方平台发布的疫情通报。
特此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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