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省自2020年1月24日24时起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现根据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暂停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的通告》,就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群体性聚餐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按“非必须、不举办,可推迟、即推迟”的原则,全县各餐饮单位一律暂停接待大型群体性聚餐活动,并积极做好已预定活动的劝停工作。举办人主动取消或缓办的,各餐饮单位应当配合做好退款等相关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阻止。
二、各镇区食安办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农村聚餐管理。要督促所属村(居)加强引导劝阻工作,要求辖区居民暂停一切利用固定操办场所、搭建棚堂、家政帮厨等农村集体聚餐活动。
三、全县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防控措施,从即日起不举办、不参加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并积极劝导亲朋好友主动取消、缓办群体性聚餐活动。
对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餐饮单位及从业者,将由相关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射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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