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天,南宁万达茂持刀突发杀人事件,在这情人节里却突发持刀伤人的情杀事件确实让人震惊。同时,情杀现场的视频也在网络传播,小编觉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像南宁万达茂持刀杀人事件的视频是绝对不易网络传播的。网络传播此类视频或将触犯刑法而受到法律制裁。
在万达茂商业广场内,一女子被他人袭击,身中30余刀最终倒在电梯口的血泊里,行凶男子匆忙逃窜,110、120迅速赶往现场,目前案件仍在侦破中。
据知情人士称,两人一直拉扯着争吵,乘坐扶梯走到二楼时,男子突然抽出20厘米长的尖刀向女子刺去,女子根本无法挣脱,被该男子连续捅刺。
周围商铺的监控录像记载,扶梯运行到3楼时,男子将受伤女子拖至电梯口,又继续捅刺了大概15、6下,女子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周围都是血迹。而男子携带作案工具乘扶梯下楼逃跑。
南宁市龙岗派出所已经接到报案并出警处理,等案件调查清楚后会发布警情通报。
今天是2月4日情人节,本来是情侣之间增进爱慕之情的时候,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怨,让女子受到如此惨绝人寰的伤害?即使两人真的有感情纠纷,也应当采取合理的解决方式,走极端最终伤害的不仅是自己的小家,而且让两边的老人“白发人送黑发人”,可悲,可叹...
网友们看了视频后,对女子的遭遇感到愤怒和惋惜,认识了一个戾气这么重的人,不仅下手狠毒,而且刀刀致命,人柔弱的躯体,怎么可能承受30余刀的捅刺,愿女子能够抢救的回来吧。
也有网友表示,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除非行凶的男子本身就有精神病,否则肯定是女子做了什么事情,让男子根本无法忍受,最终才选择了杀人这条不归路。
通过周围商铺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出,男子随身携带尖刀,显然是早有准备,女子倒地后被男子拉出电梯口,又多次在胸口、腹部猛刺十几刀,足以认定他主观上是想要至女子于死地,而并非是简单的伤害。
因此,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男子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主观上就是故意杀人而非故意伤害,客观上也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因此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追究男子的刑事责任。
即使女子最终幸免于难,那么男子的行为也必须定义为故意杀人,只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于故意杀人未遂,参照既遂的量刑标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当真如知情人士透露的那样,双方是因为感情纠纷导致的凶杀案,被害人本身如果存在一定的过错,导致男子在激情状态下杀人,能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时,也能减轻一部分处罚,最高院一般都会本着“少杀慎杀”的原则,该男子最终可能会免于一死。
“少一些戾气、多一些平和”。无论是恋人之间还是亲朋好友间,多一些宽容和释怀,也就少一些抱怨和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