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号
鉴于当前我县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的疫情传播隐患,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全县辖区范围内实施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自2020年2月5日起,实行24小时全天候管制,解除管制时间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后,另行通知。
二、交通管制期间,全面禁止外地车辆(非豫L牌号车辆)进入临颍县区域(除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通讯、供电、供水、燃气、市政、急救医疗、军车、警车、消防、防疫、石油、新闻采访、救灾及蔬菜等生活必需品配送车辆等应急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专业车辆和疫情防控工作车外),如无特殊情况,发现外地车辆一律劝返。
三、豫L牌号车辆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进入临颍县境内,车辆承载人员要自觉接受卡点、监测点检测登记。
四、户籍、居住地及工作地为临颍县但车辆为外地车辆的,凭能证明户籍、居住地及工作地为临颍县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工作人员需详细询问其人员接触史,在检测、登记、核实后才能进入临颍辖区。
五、请广大驾乘人员严格遵照本公告要求执行,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及驾驶人员,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2020年2月5日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临颍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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