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市轨道交通
(一)地铁线网各线路首末班发车时间不变,原则上采用行车间隔约10分钟的运行图(14号线、21号线等线路12—14分钟),其中1号线、2号线、3号线(番禺广场站至体育西路站)、5号线等骨干线路高峰期维持5—8分钟间隔。
(二)有轨电车海珠试验段运营服务时间调整为7:30—22:00(万胜围站末班车为22:40),行车间隔调整为约25分钟。
二、公共汽(电)车
(一)停运夜班线路、商务专线、旅游观光线、高峰快线(不含全天运营的高峰快线)线路。
(二)所有在运公交线路首末班发车时间不变。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区公交线路发班间隔调整为30至60分钟,个别客流量大的线路适当增加班次;其他区域公交线路发班间隔不大于90分钟。
市民在出行前可通过“广州交通行讯通”、高德地图、百度地图、羊城通乘车码小程序等手机APP实时查询公交车到站时间及发班间隔,提前做好出行计划,合理安排到站台候乘时间。
三、水上巴士
(一)停运白鹤洞—白蚬壳、西堤—鳌洲、省总—堑口、纺织—天字码头航线。
(二)黄沙—芳村、鱼珠—长洲两条航线改单船营运,高峰时段20分钟一班,其他时段30分钟一班。
四、其他事项
上述公共交通在运营过程中,将根据客流情况及时调整运营安排。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尽量避免前往封闭或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确无必要尽量不要外出,避免近距离接触咳嗽、发热人群,乘坐公共交通应佩戴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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