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歙县徽城镇练江花园5幢3单元进行医学隔离的通告 第3号】
1月24日,安徽省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有效切断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全力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练江花园5幢3单元住户汪某一家从武汉返乡,家庭成员因发热、咳嗽等症状于1月25日在歙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现收住县医院感染科进行治疗。
2、 为有效切断可能存在的传染源,决定对歙县徽城镇练江花园5幢3单元进行医学隔离。
3、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
4、 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要有恐慌心理。防控指挥部会及时、公开向全县人民通告我县防控情况并做好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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