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获刑五年,男子未提起上诉
对于为何认定其强奸罪成立,法院给出的理由是,双方发生过性关系,对于被告人洛绒某某的无罪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其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的事实存在,并且是基于被害人的认识错误,所以以强奸罪定罪量刑是恰当的。
之前,洛绒某某一方还得到了刑事谅解书、和解协议,证明被告人家属对被害人及家属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谅解。
但由于被告人洛绒某某拒不认罪,所以对于谅解书、和解协议在量刑上不予考虑。综上,被告人否认公诉人指控的罪名的辩护意见明显是其趋利避害心理的反映,故不予采信。根据相关法律,判决被告人洛绒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12月3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甘孜州德格县法院了解到,一审判决后,洛绒某某未提出上诉。
此外,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当事酒店负责人,对方称酒店暂停营业了,此事是真的,但不便多说。12月30日中午,红星新闻委托他人拍摄的酒店视频显示,该酒店一楼为门面,二楼是一家火锅店,三楼大门紧闭。根据酒店招牌上显示的电话,红星新闻记者拨打过去,对方表示,酒店目前在装修,要明年才营业。
单位独家回应:
男子系工勤人员,已被开除公职
12月30日,洛绒某某之前所在的甘孜州某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人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后,我们就知道这件事,8月9日经德格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洛绒某某,当日由德格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得知已构成刑事案件,我们迅速上报相关单位,将其开除公职。”
“洛绒某某是我们单位的普通职工,事业工勤人员,没有执法权,主要是协助正式干警干事。”这位负责人介绍,之前他是乡上的事业工人,2017年,单位从乡下调了几个从部队退伍的事业工勤人员来补充,洛绒某某是其中一人,直到事发前,洛绒某某表现还不错。
这名负责人还表示:“事发当天是周末,出事后,我们对单位上所有职工再次明确要求,不光是工作上,而且还要更加规范个人言行。除了休假,哪怕是周末,也不能喝酒、进娱乐场所。”
法院文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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