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18日报道,沈阳市公安局曾在当天表示,正在抓捕涉嫌故意伤害沈阳大学学生王某宇的犯罪嫌疑人。
沈阳市公安局称, 接到110报警后,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洮昌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并于当日将此案受理为行政案件进行调查。马某某、王某桥和丛某某三人当日被传唤到派出所时,均否认了持刀伤害被害人的犯罪事实,案发现场也没有其他目击证人和监控录像。
9月27日,大东分局委托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王某宇损伤程度进行鉴定。10月10日,鉴定中心出具了“左大腿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面部损伤评定为轻微伤”的鉴定意见。10月11日,大东分局将此案转立为刑事案件继续侦办。目前,办案民警经过大量工作,已经基本查清案件事实。公安机关正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
沈阳市公安局还表示,他们已经成立由警务督察、法制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案进行全面调查。如果办案过程中存在执法过错,将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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