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晚9时许,滦州市九百户镇村民郭某与其侄子小勇(化名)在郭某三姐家中因琐事发生口角遂打电话报警。九百户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向郭某了解情况后又来到小勇家中了解案情,但小勇并未在家。正当民警在小勇家中了解情况期间,郭某与妻子先后来到小勇家,经过民警现场调解,小勇家人代其向郭某赔礼道歉,郭某表示不再追究此事,双方握手言和,调解结束后民警随即离开。
就在返回派出所的途中,民警又接到报警电话称:郭某与其侄子小勇在村委会北面碰面后双方又发生口角,一言不合动起手来,郭某用其携带的尖刀将其侄子小勇捅伤。
接警后,民警立刻赶到现场,在村委会北胡同里找到郭某,此时郭某手里拿着一把尖刀,民警迅速将尖刀从郭某手里夺下将其控制。在离郭某几十米远的地方看到小勇躺在地上,腹部有刀伤,民警立即拨打120并和家属一起将小勇抬上救护车送往抢救,小勇在送医途中经抢救无效宣告死亡。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郭某对杀害其侄子小勇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依法被滦州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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