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警后,衡南县公安局三塘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11月18日上午9时40分,该打人男子迫于压力到派出所主动投案。
经查:违法行为人叫罗某科,男,30岁,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现住衡阳市蒸湘区某小区。11月16日早上8时30分,罗某科骑乘电动车途经三塘镇某中学附近时,被一台白色小车撞倒,但小车驾驶员没有下车认真察看,而是看了罗某科一眼便驾车离开。随后,罗某科骑着电动车一路跟随该车来到某中学,因该校当天正在开家长会,师生和家长比较多,罗某科凭着小车驾驶员的相貌特征“扎着一个马尾辫的女的”,错认为正在某班开家长会的女教师周某某就是撞了他的电动车的小车驾驶员,一气之下用手捶打该教师的头部和身体,整个过程持续约13秒。
后周某某到衡阳市某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该教师伤势较轻微,目前已无大碍。
违法行为人罗某科认错态度好,愿积极赔偿教师周某某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取得了其谅解。周某某表示不追究罗某科的法律责任。
目前,该案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已做调解结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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