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陈某,昆明市某单位职工,1982年与孙鹤予离婚,1996年因脑溢血中风瘫痪后病退,2016年8月20日去世;爷爷陈某清、奶奶陈某芬,分别系某中学原职工,已去世;外公孙某翔、外婆吴某兰,分别系某铁路局、某针织厂原职工,已去世。
云南省官方今天通报了孙小果案的有关情况,其中详细介绍了孙小果父母及其他亲属的身份。舆论场一直怀疑孙小果的生父是名高官,但是通报显示,其生父陈某是“昆明某单位职工”。这一通报引起强烈反响,很多人表示不相信。
我个人认为,在众目睽睽之下就孙小果案做通报,搞造假意味着完全不可承受的风险。然而,由于通报中孙小果生父的情况与人们原先的猜测反差巨大,人们对普通的人家如何做到让孙小果逃脱死刑的质疑并未得到缓解,因此舆论的第一反应在很大程度上是正常的。
孙小果案确实很离奇,给人们带来对司法体系各种负面的联想。我认为这样的舆情是官方需要正视的现实。在向公众提供真实信息的同时,无需与本次通报的效果过度较劲,而应把注意力放在司法领域工作的实际改善上,以及信息通报的制度化建设上。
老胡注意到,通报中谈到已有11名司法机关人员被采取留置措施,他们显然涉嫌当年为孙小果提供了非法庇护。这反映了调查机构对孙小果案当年处理存在重大徇私枉法情况的初步认定。这与老百姓的常识性看法是一致的。
值得指出的是,官方调查重严谨,迄今为止,各地官方也只通报确凿认定的信息,这无法满足互联网的大量信息需求,因而留下数不清的想象空间。由于当下官方的责任追究体制越来越严,让一些官员就敏感案件在记者会上做临时性回答,恐怕极少有人敢担这样的角色,而且他们的个别词句确实容易被舆论揪住,形成次生舆论热点,给他们自己惹来巨大麻烦。
这是当下舆论场的一个僵局。如何突破这个僵局,改善围绕敏感案件官方与舆论沟通的效果,已是国之大事。
1.一个缺陷是,没有交代孙小果生父的单位(不知何故),只说了姓名和身体情况,并说他与此案无关,但是单位名称欠奉,还是给网络质疑留下了空间。
2.孙小果的父母,无论是生父继父,还是当妈的,都没啥了不起,也最多就是公安方面的县处级干部;
3.正应了一句话,县官不如现管,再高的官位要疏通门路也得找现管。孙小果的生母和继父看来最擅长这个,他们收买请托的并非是位高权重者,却恰恰是掌管此事的要害部门的要害负责人。相形之下,网络传言过于神神秘秘,深不可测,其实,现实社会中无论哪一级衙门都是处长实权最大,正是这帮县处级的实权派,上蹿下跳,左请右托,制造出这么一出惊天大案;
4.孙小果生母和继父能量很大,尤其生母是个绝对的狠角色,里里外外一把手。他们决心很大,行动很有效率,能够在第一次被处置后,仍然不思悔改再次捞出被置之死地的孙小果;
5.当根部出现问题的时候,最不易被人察觉,一切静悄悄,然而危害却是最大的。孙小果案涉及的司法腐败,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而是一条线、一个系统,甚至一大片;
6.腐败必除,罪恶必铲,扫黑除恶,这一陈年旧案的翻出,显示了一种力量,相信最终会对该案的关系网和“保护伞”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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