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传闻,这个案件从一审开庭到现在,已经过去大半年时间了,在这大半年的时间里,关于受害人拒绝谭明明一方的赔偿以及谭明明已经将几百万赔偿款打到法院的账号上,以此要求受害方出具谅解书后可以得到这些赔偿款。
这样的传闻确实吸引人,能够让人感到有钱真的可以买命,你知道吗,在交通事故领域,当一辆车撞死了一个人,根据当地的经济生活水平计算,死者家属能够得到的赔偿就是百万左右。如果2600万是真的,那么算下来两位死者每人应得到1000万,确实很多,也很吸引眼球。
其实,这个案件具有一定的指导性,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了严重事故,导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正是由于之前的一次刮擦事故,如果谭明明没有选择逃跑,而是等待现场处理,最多就是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最长面临6个月的拘役,而结合谭明明父亲在当地的影响,也不会受到过于严重的处罚。
这一跑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就是之前逃逸的累加,从而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和性质的恶劣程度,因此如果没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比如一审中,就没有自首的认定,也没有刑事谅解的认定,只有谭明明的掩面哭泣悔过,这在法律上称为认罪悔罪,但是只有认罪悔罪的,还不足以从轻处罚,尤其是在被害人强烈要求下,更不会从轻处罚。
法院拖了这么久,其实就是看看能不能让双方达成谅解,对于一个二十出头的人来讲,在少杀慎杀的大背景下,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可能性?无论这个案件最终如何判决,只要能让受害人满意,让社会公众满意,才算是公正的,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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